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19〕15号 【发布日期】二0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【生效日期】二0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19年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71次会议、2019年9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,自2019年11月1日起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19〕16号 【发布日期】二O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【生效日期】二O二O年一月一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19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81次会议通过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) 为依法惩治走私、非法经营、非法使用兴奋剂犯罪,维护体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移民管理局 【发布文号】法发〔2022〕18号 【发布日期】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【生效日期】二0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为依法惩治妨害国(边)境管理违法犯罪活动,切实维护国(边)境管理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…
近年来,移动支付的普及,微信和支付宝的收付款已经成为现代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支付方式。然而,不法分子却利用微信和支付宝用于违法犯罪,这已成为一种趋势。在刑法中,利用微信和支付宝构成的犯罪可能包括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。 近日,我们处理了一起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案例。 基本案情 该案涉及一名爱好追星的受害人,他通过加入Q…
转载《检察日报》 遵循竞合处断规则,要考量——入罪范围妥当与处罚幅度均衡 作者:喻海松(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刑事处处长) 基本案情 2021年6月,曾某在上游犯罪分子(未到案)要求下,以从事网络直播的名义,伙同他人(另案处理),向某电信公司申请办理了12个套餐,共60个固定电话号码,并约定"上家"每月支付其工资9000元以上,还可获得相应提成。后来,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12〕17号 【发布日期】2012年12月12日 【生效日期】2012年12月20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12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、2012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) 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21〕16号 【发布日期】2021-08-09 【生效日期】2021-08-11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20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4次会议、2020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) 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22〕1号 【发布日期】二0二二年三月三日 【生效日期】二0二二年三月六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22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5次会议、2022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,自2022年3月6日起施行)…
罪名概念 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、隐瞒的行为。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。犯罪对象是犯罪分子犯罪所得的赃物。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销售的行为。窝藏,就是为犯罪分子提供藏匿赃物的处所;转移,是指帮助犯罪分子搬动、运输赃物;收购,是指有偿地取得大量赃物的行为;代…
【发布单位】最高人民法院 【发布文号】法释〔2015〕11号 【发布日期】二0一五年五月二十九日 【生效日期】二0一五年六月一日 【失效日期】 【所属类别】司法解释 【文件来源】最高人民法院 (2015年5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1次会议通过) 为依法惩治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、犯罪所得收益犯罪活动,根据刑法有关规定,结合人民法院…